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发布的T/ZJHIA 02.1—2022《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传输规范 第1部分:总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HIA》制定。T/ZJHIA 02.1—2022《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传输规范 第1部分:总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2022年03月2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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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05654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举办技术展览;开展培训、交流,咨询服务,会议服务,调查、研究、评测评估;出版期刊书籍,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工作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晨曦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北楼四楼6416 | 邮编 : 31000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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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JHIA 02.1—2022 | ||
中文标题 | 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传输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
英文标题 | Data Transmission Specification of Electronic Health Record—Part One:General Principl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4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16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16日 | ||
起草人 | 刘小舟、郭一、胡盈盈、季永炜、朱晨曦、唐玲、黄挺、漆恒琦、沈道林、寇素菡、谢科、唐洪波、陈伟敏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卫生信息中心、嵊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根据浙江省内全民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和实施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开展电子健康档案共享等有关要求,通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传输规范,建立全人全程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促进健康档案的共享调阅和便民惠民服务的开展。 依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制定,兼顾全人全程档案设计需求、疾控业务条线需求,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收集、存储、发布、交换等应用中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保证数据的有效交换和共享。 以电子健康档案数据采集为目标,描述各市、县(市、区)传输电子健康档案的两种方式:中间库方式和接口方式,对市、县(市、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接省级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模式进行定义。同时对数据格式、格式示例、值域、多选字段定义、多条记录定义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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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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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3/28 11:05:12 | ||
*由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于2022/3/28 11:05:1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3/28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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