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的T/CI 011—2022《对外汉语教师专业能力测评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制定。T/CI 011—2022《对外汉语教师专业能力测评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22年03月0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 011—2022 | ||
中文标题 | 对外汉语教师专业能力测评规范 | ||
英文标题 | Standards for Testing and Evaluating the Professional Ability of Teachers of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9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
起草人 | 沙江、朱雪峰、万丽莉、闵文霞、王睿敏 | ||
起草单位 | 美国国际认证协会北京代表处,北京甦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儒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中西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华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师环宇文化交流中心、西安华真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汉语之家(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师大教科文(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汉大国际教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汉而学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起航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汉语时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教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华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规范规定了对外汉语教师专业能力测评的术语与定义、专业等级和要求、测评和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对外汉语教师的专业能力测评服务。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范将对外汉语教师分为初级对外汉语教师、中级对外汉语教师和高级对外汉语教师三个等级,根据测评考试(包括:基础综合、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分数的高低确认等级。 本规范设立了对外汉语教师培训阶段性学习效果检测和评价的机构、原则、方式、内容以及标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2/3/4 8:01:38 | ||
*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2/3/4 8:01:3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3/4 8:01:3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