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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077.9—2022《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9部分:短信信息》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077.9—2022《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9部分:短信信息》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2年09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20649Q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毅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邮编 : 10003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TAF 077.9—2022
中文标题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9部分:短信信息
英文标题   Application software user person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usage minimization and necessity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Part 9: SMS inform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50.01 电信终端设备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440 互联网安全服务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起草人   贾科、武林娜、杜云、赵盈洁、李腾、姚一楠、宋恺、宁华、王艳红、卜英华、刘陶、王宇晓、赵晓娜、衣强、冯娜、李然、吴怡、陈鑫爱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的短信信息部分,旨在贯彻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最小必要的原则,针对移动APP访问、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用户手机短信信息(含彩信、5G消息等多媒体方式)等各环节提出相应的最小必要性符合度评估项,并结合典型场景,对APP最小必要处理短信信息的进行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者对用户短信信息的处理,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据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最小必要原则,提出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个人短信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规范和评估准则,旨在对移动互联网行业收集使用用户短信信息进行规范,落实最小、必要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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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于2022/2/24 11:15:5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2/24 1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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