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发布的T/DZJN 75—2022《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ZJN》制定。T/DZJN 75—2022《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2022年01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9781B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建忠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邮编 : 100036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DZJN 75—2022
中文标题   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2月10日
起草人   李鹏、苗硕、王慧玲、董伟、蒋丽萍、张占庭、闫富伟、史新华、於峰成、王清华、孙世彧、陈宗良、韩婉清、孙景颐、攀明辉、宋薇、张曦、黄逊青、邹云飞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山东亚华低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发宏研(低碳)北京科技中心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6 评价等级划分要求
评价说明
6.1.1 评价预审
应首先满足第7章7.1、7.2条对企业的相关要求后,参与企业碳标签的评价。企业碳标签应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两个层面的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6.1.2 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需按照低碳管理制度建设、设备及节能规范、低碳技术应用及创新、能源及台账记录、产品及供应链、宣传及办公评价和硬性评价要求进行,定性评价基本要求应在分值上确认达标和不达标。
6.1.3 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应按照碳排放强度的变化率、节能效率、回收利用率等指标计算评价主体得分值。
另外设置鼓励加分项。对于定性与定量评价中企业未涉及的指标,建议按照该指标的分值得分。具体评价办法见附录A。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1/29 10:37:34

*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于2022/1/29 10:37: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9 10:37:34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