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发布的T/DZJN 75—2022《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DZJN》制定。T/DZJN 75—2022《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2022年01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DZJN 75—2022 | ||
中文标题 | 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2月10日 | ||
起草人 | 李鹏、苗硕、王慧玲、董伟、蒋丽萍、张占庭、闫富伟、史新华、於峰成、王清华、孙世彧、陈宗良、韩婉清、孙景颐、攀明辉、宋薇、张曦、黄逊青、邹云飞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山东亚华低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发宏研(低碳)北京科技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6 评价等级划分要求 评价说明 6.1.1 评价预审 应首先满足第7章7.1、7.2条对企业的相关要求后,参与企业碳标签的评价。企业碳标签应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两个层面的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6.1.2 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需按照低碳管理制度建设、设备及节能规范、低碳技术应用及创新、能源及台账记录、产品及供应链、宣传及办公评价和硬性评价要求进行,定性评价基本要求应在分值上确认达标和不达标。 6.1.3 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应按照碳排放强度的变化率、节能效率、回收利用率等指标计算评价主体得分值。 另外设置鼓励加分项。对于定性与定量评价中企业未涉及的指标,建议按照该指标的分值得分。具体评价办法见附录A。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29 10:37:34 | ||
*由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于2022/1/29 10:37: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9 10:37:34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