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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180—2019《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 抑郁症》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180—2019《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 抑郁症》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2年01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华中医药学会
登记证号 50000255-5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国辰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邮编 : 10002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CM 1180—2019
中文标题   中医内科临床诊疗指南 抑郁症
英文标题   Clinical guidelines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internal diseases in TCM Depress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1月01日
起草人   蔡定芳、唐启盛、孙燕、陆峥、袁灿兴、白宇、俞晓飞、王新志、张捷、李跃华、冯斌、林兴栋、汪涛、宋水江、杨东东、吕佩源
起草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普陀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同德医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指南提出了抑郁症的诊断、辨证、治疗、疾病管理、预防和调护的建议。
本指南适用于首发或复发的轻、中度抑郁症或疾病伴发抑郁障碍的人群,对于重度抑郁症特别是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建议在精神科规范治疗下,参考本指南进行中医药辨证治疗。
本指南适合临床各科医师使用。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1/23 18:39:36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2/1/23 18:39:3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23 18: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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