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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T/ZNX 019—2021《鸟类驱避活性试验准则笼养饲喂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NX》制定。T/ZNX 019—2021《鸟类驱避活性试验准则笼养饲喂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
2022年01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330000501871605T 发证机关 浙江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行业规划、管理协调、咨询服务、培训辅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伟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莫干山路569号副楼404室 邮编 : 310005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ZNX 019—2021
中文标题   鸟类驱避活性试验准则笼养饲喂法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51 农业专业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起草人   陈俊鹏、柴伟纲、杨婷婷、徐宗余、张有根、陈润丽、黄小威、桑松
起草单位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5 试验设计与安排
5.1 试材准备
试验开始前,供试靶标应禁食,禁食后备用。小型鸟禁食18h,中型鸟禁食24h,大型鸟禁食36h。禁食时撤走饲喂的食物,并清扫地面,去除食物残渣,但应保留饮用自来水。
称取日常平均取食量的供试种子,与配制的药液,按试材: 药液质量=50:1混合,搅拌1min,阴干药剂,带药的试材晾干备用。试材质量与药液质量比,需根据试材种类调整。吸水量大试材,相应增加药液量。
驱鸟活性试验,初筛剂量一般设定为10g a.i ./kg种子。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各设3个浓度梯度,设药剂对照及清水对照。
5.2 试验方法
将带药的试材,投放至鸟笼中托盘,2小时后取出托盘,称量并记录托盘中剩余试材质量。
给药饲喂期间,鸟笼环境气温在15oC ~30oC,温度过高过低均不适宜饲喂试验。
5.3 调查 
记录取食前后试材质量变化。观测禁食后至饲喂试验期间供试靶标取食行为变化,记录饲喂后的鸟类飞行栖息中的异常情况,特别是鸟呕吐、萎靡、甚至死亡情况。
根据试验要求和药剂特点,可缩短或延长调查时间。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2/1/11 13:30:46

*由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于2022/1/11 13:30:4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11 1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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