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自我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发布的T/IMTA 01—2022《草原景区旅游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IMTA》制定。T/IMTA 01—2022《草原景区旅游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
2022年01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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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5026997208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展会展览、旅游宣传、信息交流、业务培训、文化旅游信息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金颖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港湾大厦20楼 | 邮编 : 01001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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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IMTA 01—2022 | ||
中文标题 | 草原景区旅游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the service of grassland scenic spo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12 | ||
国民经济分类 | R9030 休闲观光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07日 | ||
起草人 | 吕君、金颖、姜海涛、苏龙高娃、魏玮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景区旅游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类型、配套服务、特色服务、服务人员、服务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草原景(点)旅游场所的管理和服务,乡村旅游接待户和牧区旅游接待户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3.1 草原景区 Grassland scenic spot 草原旅游企业和专业机构依托草原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民俗风情,供游客参观游览、康体运动、体验特色文化的旅游环境和空间场所。 3.2 草原景区旅游服务 service of Grassland scenic spot 在草原景区内,凭借相关的服务人员或服务设施设备,向游客提供草原生态、草原运动、草原文化、草原康养类型的服务项目,满足其在减压放松、避暑乘凉、感受大自然等方面需求的过程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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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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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2/1/7 16:16:13 | ||
*由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于2022/1/7 16:16: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2/1/7 16: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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