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SDEC 1—2021《山东省企业文化成果认定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DEC》制定。T/SDEC 1—2021《山东省企业文化成果认定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2021年12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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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000MJD605395A | 发证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人才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编制出版《企业界》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磊 | ||
依托单位名称 |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 | 邮编 : 25001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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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DEC 1—2021 | ||
中文标题 | 山东省企业文化成果认定规范 | ||
英文标题 | Identification Specification of Enterprise Culture Achievements in Shandong Provin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10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15日 | ||
起草人 | 周磊、王文波、邓强、王洋美悦、曹旭、岳宝德、高位、林丽、辛旭峰、张秀宝、张荣贵、单衍岭、许永红、孟庆春、李鑫、魏全钦、刘勇、梁书春、李健、崔文静。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智库(济南)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企咨询有限公司、蓝橡(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企业文化成果认定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申报基本要求、认定指标、认定程序、认定等级及认定机构。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企业文化成果的认定,也可作为企业文化成果培育的依据。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定了山东省企业文化成果认定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申报基本要求、认定指标、认定程序、认定等级及认定机构。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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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31 15:40:14 | ||
*由山东省企业联合会于2021/12/31 15:40: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31 1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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