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T/ACEF 026—2021《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规范运行评价》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ACEF》制定。T/ACEF 026—2021《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规范运行评价》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1年12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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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9728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环境论坛,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开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技术推介,标准制定,培训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玉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 邮编 : 10001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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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ACEF 026—2021 | ||
中文标题 | 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规范运行评价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for standard oper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ower plant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01 废物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钟日钢、王鹏、李水江、郭云高、薛军、谢冰、张志坤、武继旭、李伟、司景 忠、奚强、郭朝阳、张玉刚、刘汉俊、桑先锋、张焕亨、洪澄泱、谈强、王超、林峰、吴亮、郭建兵、 陈杰娥、乐俊超、王传胜、郭光召、徐云清、皮思维、王勇、谢军 | ||
起草单位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中华环保联合会废弃物发电专委会、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 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能合纵(北京)能源电力技术中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以下简称“焚烧厂”)规范运行评价的总则、评价内容、综合评 价与等级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环保验收满 1 年的焚烧厂。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一、总则 (一) 规范运行评价工作是考核焚烧厂安全、环保、稳定和高效运行水平的活动,应兼顾客观评价和促进 参评项目规范运行水平提升两个目标。 (二)焚烧厂是公用环保设施,其运行效果评价应兼顾公众意见。 (三) 焚烧厂规范运行评价以运行效果为核心,并溯源运行管理。 (四) 焚烧厂若有以下情况,不参与规范运行评价。 二、评价内容 (一)安全性运行评价 (二)环保运行指标及评价 (三)稳定性运行评价 (四) 高效运行指标及评价 三、综合评价与等级评定 (一) 综合评价 (二)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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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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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16 18:24:48 | ||
*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21/12/16 18:24:4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16 18: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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