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发布的T/JSTERA 33—2021《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TERA》制定。T/JSTERA 33—2021《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
2021年12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MJ5500169B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交通经济理论研究、业务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青青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建邺路七家湾96号5楼 | 邮编 : 210004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TERA 33—2021 | ||
中文标题 |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3.080.01 道路工程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12月10日 | ||
起草人 | 刘世同、刘朝晖、陆宇、杨光昊、刘亚楼、郑鑫、邵学富、龚仁铮、汪 春桃、俞先江、张孝胜、王祥波、徐康、胡彪、卞防、袁军、叶方宁、夏振兴、冯宪旭、杨正强、 丁欢、王成、张迎春、夏友军、胡国喜、李会峰、裴之钰、郁炳生、秦永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淼工程质量 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交院土木工程检测所、 江苏煜顺工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抽检使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原材料质量、路用产品质量检查要求以及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和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工程、房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的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频率及检查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14 9:13:04 | ||
*由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于2021/12/14 9:13:0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14 9:13:04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