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发布的T/CHIA 15.3—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本数据集 第 3 部分:随访》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HIA》制定。T/CHIA 15.3—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本数据集 第 3 部分:随访》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
2022年01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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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5000172717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研究 信息交流 专业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马昱 | ||
依托单位名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华中科技大学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 邮编 : 10003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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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HIA 15.3—2020 | ||
中文标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本数据集 第 3 部分:随访 | ||
英文标题 | Basic Dataset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Part 3:Follow-Up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80 信息技术在医药卫生技术中的应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
起草人 | 裴圣广、陈曦、胡轶、肖兴政、宇传华、何艺、夏天、张诚、 周达、钟锴能、巴才国、刘漫、孔萍、喻丹、项黎、袁明丽、吴丽娜、火立龙、敖静、曹秀 堂、刘丽华、董方杰、李岳峰、胡建平 | ||
起草单位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大学、湖北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湖北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北省病历质量控制中心)、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琴海普尔数码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访基本数据集的内容范围、分类编码和数据元及其值域代码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访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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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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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2/12 15:41:59 | ||
*由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于2021/12/12 15:41:5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2/12 15: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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