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CAQI 124—2020《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安全使用年限》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QI》制定。T/CAQI 124—2020《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安全使用年限》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1年12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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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27C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交流 专业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丽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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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QI 124—2020 | ||
中文标题 |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安全使用年限 | ||
英文标题 | Household and similar drinking water treatment unitssafe service lif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3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王川、彭开勤、林东兴、刘小平、朱珂、李耀中、李国炜、吴耿耿、邓瑞德、裴汉荣、邓哲、吴承铂、王宏源 、王统帅、徐晓昂、夏永生、殷文、邓锐、顾久传、黄磊、王文秀、谢万勇、韩荣耀、王雁梅。 | ||
起草单位 | 艾欧史密斯(中国)环境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完美净水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浩泽净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斯瓦瑟环境技术(嘉兴)有限公司、健仕艾瑞生(宁波)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储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水和空气净化专业委员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汉中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省净水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无锡市净水行业协会、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施特劳斯水设备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安全使用年限的术语和定义、安全使用年限使用条件、安全使用年限要求、安全使用年限的标示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场所使用的饮用水处理装置安全使用年限及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安全使用年限使用条件、安全使用年限要求、安全使用年限的标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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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1/24 10:51:22 | ||
*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于2021/11/24 10:51:2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1/24 1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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