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536—2021《新能源汽车替代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536—2021《新能源汽车替代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1年11月1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41-6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秀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 邮编 : 100048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S 536—2021 | ||
中文标题 | 新能源汽车替代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s on alternative travelling by new energy vehicl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61 汽车整车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10月22日 | ||
起草人 | 独威、任焕焕、单明威、陈川、刘昊林、冉纯嘉、于永淼、禹如杰、顾江源、丛龙泽、康泽军、王军锋、杨冬生、孙浩、高天健、冯刚、江文、刘莉、郭跃宁、胡浩瀚、郭正雄 | ||
起草单位 |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开大学、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等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汽车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的内容:边界及排放源识别、温室气体种类确定、项目活动及基准线情景确定、减排量计算、监测及数据质量管理、减排量评估报告的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相关方通过新能源汽车替代原同等运力传统燃油车,或者出行人通过新能源乘用车替代传统燃油车出行方式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汽车替代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等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汽车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的内容:边界及排放源识别、温室气体种类确定、项目活动及基准线情景确定、减排量计算、监测及数据质量管理、减排量评估报告的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相关方通过新能源汽车替代原同等运力传统燃油车,或者出行人通过新能源乘用车替代传统燃油车出行方式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料电池汽车替代出行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1/19 11:05:51 | ||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21/11/19 11:05: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1/19 11:05:5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