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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发布的T/CNIA 0007—2019《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NIA》制定。T/CNIA 0007—2019《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21年11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登记证号 50001331-8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自律、信息交流、业务培训、科技开发、国际合作与交流、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全训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 : 100814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NIA 0007—2019
中文标题   重金属精矿贸易仲裁处理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73.060.01 金属矿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13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6月01日
起草人   闫闯、彭康、汪龙、孙成余、李志红、吴凌志、杨树泉、汤粉兰、殷兆洪、毕建明、陈小燕、李正、谢卫民、李东林、邓小峰、姜晴、孔建敏、张艳峰、罗升、王博
起草单位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铜精矿、铅精矿、锌精矿、锡精矿等重金属精矿(以下简称:重金属精矿)国际、国内贸易所发生的仲裁提出、仲裁接受、仲裁机构、仲裁样品、仲裁结果应用、仲裁费用支付、仲裁协议和仲裁委托书、附则等鉴定处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重金属精矿已实际履行贸易所发生的计价元素和杂质元素的检测结果异议仲裁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重金属精矿已实际履行贸易所发生的水分误差的异议仲裁。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1/11/9 9:29:54

*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于2021/11/9 9:29: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1/9 9: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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