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T/NAEPI 001—2020《重型车排放远程监管平台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AEPI》制定。T/NAEPI 001—2020《重型车排放远程监管平台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09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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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200MJ8936216G | 发证机关 | 宁波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环保知识,开展环保产业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技术咨询,推广应用环保新产品、新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9号617 | 邮编 : 315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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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AEPI 001—2020 | ||
中文标题 |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管平台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Vehicle Mounted Terminal of Remote Emission Supervision System for Diesel Fuelled Heavy Duty Vehicl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09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10月01日 | ||
起草人 | 邬春涛、张峰、史伟杰、余诚、钟狄阳、吴曼、胡琦、尤岳、郭倩雯、毕包栋。 | ||
起草单位 |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宁波市北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象山县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管车载终端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包括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以及运输存储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柴油车的车载终端总体设计;适用于安装应用在重型柴油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的设备装置。 | ||
主要技术内容 | 重型柴油车的车载终端总体设计;适用于安装应用在重型柴油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OBD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的设备装置。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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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9/22 12:05:16 | ||
[公布修改单]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T/NAEPI 001-2020《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管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1/9/22 12:05:16 | ||
*由宁波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1/9/22 12:05:1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9/22 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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