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CAQI 140—2020《便携式甲醛检测仪》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QI》制定。T/CAQI 140—2020《便携式甲醛检测仪》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1年09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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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27C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交流 专业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丽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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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QI 140—2020 | ||
中文标题 | 便携式甲醛检测仪 | ||
英文标题 | Portable formaldehyde detector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06日 | ||
起草人 | 邓高峰、陈咏梅、袁智勤、关运龙、刘志强、赵莉、李劲松、李德安、张福强、Frederic Hammel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建研股份有限公司、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普晟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佛山中科华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国 Ethera(艾特拉)有限责任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商用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商用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的要求、标志、包装和储存,确立了商用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的分类、标记和检验规则,描述了商用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测试用便携式甲醛检测仪。 本文件不适用于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便携式甲醛检测仪。 | ||
主要技术内容 | 测试条件及测试用仪器仪表、外观、启动与运转、检测误差、示值重复性、漂移、干扰与排除。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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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9/2 16:12:19 | ||
*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于2021/9/2 16:12: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9/2 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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