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GZBD 1—2021《大数据 标准化工作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ZBD》制定。T/GZBD 1—2021《大数据 标准化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2021年08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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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MJR801084G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咨询服务、交流合作、行业调研、行业自律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宋希贤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华夏银行大厦7楼 | 邮编 : 55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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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ZBD 1—2021 | ||
中文标题 | 大数据 标准化工作指南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9月01日 | ||
起草人 | 张婧慧、昌攀、闫盈盈、常兵、周继烈、折小荣、刘桔、周烨、陈震宇、罗雪娟、卢筱东、宿睿智、张洋、刘彦嘉、陈峰、张辽、张志远、王婷、李飞、张龙、李丹、李玉琛、董晓雨、冉程程、张国俊。 | ||
起草单位 | 中电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省标准化院、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贵阳信息技术研究院、贵州多彩宝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提供了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标准名称的结构和命名等工作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以大数据作为技术要素的标准研制工作。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大数据标准化工作的原则、工作程序、标准名称的结构与命名、推广与应用等。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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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8/12 11:25:47 | ||
*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于2021/8/12 11:25: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8/12 11: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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