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发布的T/NJ 1239—2020《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NJ》制定。T/NJ 1239—2020《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2021年08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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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57480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技术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苑严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 邮编 : 10008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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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NJ 1239—2020 | ||
中文标题 | 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 | ||
英文标题 | Agricultural internet of things monitor and control equip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60.01 农业机械和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 90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57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12日 | ||
起草人 | 俞国红、石晓燕、索利利、武萌、叶宏宝、华珊、何勇、陈锋、沈杰、杜兆南、钱菊平、沈正新、彭彩娥、陈永星。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庆渔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嘉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正新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湖州市农民素质教育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主要在设施种植、养殖业中使用的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以下简称管控设备)。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主要在设施种植、养殖业中使用的农业物联网管控设备(以下简称管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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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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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8/4 17:13:50 | ||
*由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于2021/8/4 17:13:5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8/4 1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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