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药学会发布的T/GDPA 16—2021《岭南膏方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PA》制定。T/GDPA 16—2021《岭南膏方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药学会
2021年07月0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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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C03636108E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宣传推广,学术交流,继续教育,人才培训,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出版刊物,资助科研,承办政府委托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郑志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 邮编 : 51008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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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PA 16—2021 | ||
中文标题 | 岭南膏方规范 | ||
英文标题 | Standard for Lingnan Past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74 中成药生产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
起草人 | 唐洪梅、郑志华、何嘉仑、张毅靖、李得堂、林华、蔡庆群、丘振文、陈军、黄明政、欧阳荣、黄红兵、蒋琳兰、赖伟华、李丽明、梁智明、林静吟、刘春霞、刘世霆、梅全喜、欧阳勇、何杏仪、陶玲、王勇、魏理、吴晓玲、吴晓松、吴新荣、伍俊妍、杨敏、叶颖霞、罗思宇 | ||
起草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药学会、广东省中医院、深圳市中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中医院、佛山中医院、广州市正骨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山市中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暨南大学华侨医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岭南膏方制备工艺、质量控制以及合理使用。膏方的制备要求包括膏料标准、所用饮片剂量、辅料处理、制备工艺等方面的要求;膏方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外观、相对密度、不溶物、装量、微生物限度等检查项目的要求;膏方的合理使用建议包括膏方的服用剂量、服用时间、服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岭南地区各级医疗机构岭南膏方的制备、检验、储存和使用等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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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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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7/5 16:33:33 | ||
[公布修改单]广东省药学会T/GDPA 1—2021《超说明书用药循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1/7/5 16:33:33 | ||
[公布修改单]广东省药学会TGDPA 16—2021《岭南膏方规范》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1/7/5 16:33:33 | ||
*由广东省药学会于2021/7/5 16:33:3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7/5 16: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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