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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发布的T/CAB 0104—2021《人工环境舒适性产品 第7部分:带新风净化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B》制定。T/CAB 0104—2021《人工环境舒适性产品 第7部分:带新风净化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1年06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209059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成果推广 展览展示 教育培训宣传普及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建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A座804 邮编 : 10008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B 0104—2021
中文标题   人工环境舒适性产品 第7部分:带新风净化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英文标题   Artificial atmosphere comfort products Part 7: Air conditioners with fresh air purification func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中国标准分类号   Y 61
国民经济分类   C346 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实施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起草人   李金波、张浩、邱向伟、齐云、赵紫生、陈新厂、马列、郑崇开、刘志强、葛猛、王瑞、杨柳慧、曹磊、云前、杨平、张敏、马阅新、孙泽成、叶晓龙、胡浅水、王锡栋、付裕、杨翠霞、皮书扬、梁树莉
起草单位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能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科慕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宁波美美家园电器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芜湖小天鹅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带新风净化功能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风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制冷量在14000 W及以下、带有新风净化功能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分体式房间空气调节器。 其他类型空调器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带新风净化功能房间空气调节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1/6/11 15:30:58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于2021/6/11 15:30:5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6/11 15: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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