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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SZSA 016—2017《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室照明不舒适眩光规范和测量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SA》制定。T/SZSA 016—2017《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室照明不舒适眩光规范和测量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1年06月07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785252338Q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咨询服务、行业规划、协调促进行业发展、展览展示、信息发布、对外交流、会员培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大型会议活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鲍恩忠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仙大道2号汇聚创新园2栋2414 邮编 : 51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废止
标准编号   T/SZSA 016—2017
中文标题   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室照明不舒适眩光规范和测量方法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40 照明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87 照明器具制造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0日
实施日期   2017年01月20日
起草人   黄艳珊、蔡纯、金鹏、苏遵惠、蔡纯、钱可元、曹小兵、鲍恩忠、吴春海、敬刚、郑代顺、李菊欢、彭鹿华、曾安妮、何雨霞、蒋婷、权薇、杨宇、钟浩、余新星、武广敬、郭俭、金鹏、余建华、巨祥生、庄杰富、胡益民、吴冠、杨光。
起草单位   深圳华萤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德士达半导体技术开发(湖州)有限公司、瑞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普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斯派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大学、深圳市帮贝尔电子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前言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不舒适眩光评价指标
统一眩光值的计算
测试示意图
统一眩光值的测量位置
统一眩光值的限值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测量报告模板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室空间(以下简称“灯具”)不舒适眩光(discomfort glare)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室的不舒适眩光测试和计算,并规范了不舒适眩光的合理限值,作为考核室内灯具不舒适眩光指数的主要技术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广场、体育场馆、大型文艺演出场馆等室外场合LED照明灯具的不舒适眩光的测试,也不适用任何场合的导致人眼视觉能力低下的失能眩光(disability glare)的测试与合格指数评价。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1/6/7 20:06:16

*由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于2021/6/7 20:06:1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6/7 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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