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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AS 464—2021《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 信息公开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制定。T/CAS 464—2021《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 信息公开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1年04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标准化协会
登记证号 50000241-6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秀春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邮编 : 100048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S 464—2021
中文标题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 信息公开评价规范
英文标题   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for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of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ers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0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4日
实施日期   2021年01月04日
起草人   蔡毅、童昕、陈龙、胡哲、田晖、孙传滨、张丽、亢远飞、王春林、顾宁、郝现倡、谢淼雪、郅慧、张菀、张革、高秋、陈林、郑崇开、单明威、王青、陈绍林、童辉、李弢、夏梦君、游录金、周易、王星、张勃、朱壮飞、杨义晨、蔡金秀、秦玉飞、王大伟、陈健。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珠海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云裳羽衣物联科技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安徽尊贵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柏科数据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霖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信息公开的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电器电子产品公开发布的信息,开展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绩效评价和改进,可用于企业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其他行业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用自己品牌生产并销售电器电子产品的企业(制造商);以及用自己品牌销售由其他供应商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企业(品牌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信息公开的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电器电子产品公开发布的信息,开展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绩效评价和改进,可用于企业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其他行业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用自己品牌生产并销售电器电子产品的企业(制造商);以及用自己品牌销售由其他供应商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企业(品牌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1/4/20 13:24:06

*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21/4/20 13:24:0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4/20 13: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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