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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质量协会发布的T/JSQA 008—2020《食用盐(精制盐)》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QA》制定。T/JSQA 008—2020《食用盐(精制盐)》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质量协会
2021年03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江苏省质量协会
登记证号 513200005091814493 发证机关 江苏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政策宣传、意见建议、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合作交流、编辑刊物、接收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顾平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227号9楼 邮编 : 210027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JSQA 008—2020
中文标题   食用盐(精制盐)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220.10 香料和调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149 其他食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7月01日
起草人   吴旭峰、杨洋、何卉、刘松
起草单位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制盐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淮安市标准计量情报所、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盐(精制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矿卤(液体盐)为原料,通过蒸发结晶、离心、干燥工艺,选择性添加亚铁氰化钾与碘强化剂(碘酸钾、碘化钾、海藻碘),经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食用盐(精制盐)(以下简称产品)。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1/3/26 10:58:17

*由江苏省质量协会于2021/3/26 10:58:1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3/26 10: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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