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发布的T/IPIF 0004—2021《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IPIF》制定。T/IPIF 0004—2021《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
2021年02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15168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商标、专利信息采集服务、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整体规划服务、知识产权评估及质押融资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知识产权及品牌运营服务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曾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23-1栋525 | 邮编 : 510075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废止 | ||
标准编号 | T/IPIF 0004—2021 | ||
中文标题 | 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ecycling and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waste power lithium-ion batteri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50 回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5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08日 | ||
起草人 | 王志成、雷俊禧、童德兴、刘青、曾锲、李翔、陈熙、林梅青、朱学全、周瑞玲、李武贤、李鹏超、陈亚红、李银昌、陈晓庆、陈宇超、陈绪超、尹科、李辉、李铭。 | ||
起草单位 | 广州维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绿色生态发展评估与推广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深圳开普蓝生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易事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以蓝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江门锐磁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盟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台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检联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回收和资源化工艺技术要求、回收质量要求、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级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其他类型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回收和资源化工艺技术要求、回收质量要求、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级评价等。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1/2/9 0:46:05 | ||
*由广东省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于2021/2/9 0:46: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2/9 0:46:0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