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自我承诺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发布的T/QCSA 1—2019《冬虫夏草》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QCSA》制定。T/QCSA 1—2019《冬虫夏草》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2021年01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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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630000661934724L | 发证机关 | 青海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定和倡导实施我省冬虫夏草行规行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姚孝宝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建国南路新千虫草大世界B座417室 | 邮编 : 8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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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QCSA 1—2019 | ||
中文标题 | 冬虫夏草 | ||
英文标题 | Ophiocordyceps sinensi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4月20日 | ||
起草人 | 刘辉、李玉玲、刘钰、鲍建章、马秀花、禹纪春、王磊、张志鸿、米明珠、张海买、姚孝宝、拉加才旦 | ||
起草单位 | 青海大学畜牧兽医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冬虫夏草研究室、青海青藏雪山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珠峰虫草药业有限公司、 西宁玉川虫草有限公司、青海新千国际冬虫夏草有限公司、青海藏韵生态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玉树藏族自治州三江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健民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南州青芝堂商贸有限公司、青海贡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冬虫夏草的定性鉴别、性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境内采集、收购的野生冬虫夏草为原料,经选料、除杂、干燥、盒装或散装的产品。 | ||
主要技术内容 | 冬虫夏草 冬虫夏草的定性鉴别 冬虫夏草性状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感官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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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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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15 16:49:37 | ||
*由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于2021/1/15 16:49:3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15 1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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