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自我承诺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布的T/XMSSAL 018—2020《供厦标准 即食燕窝》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XMSSAL》制定。T/XMSSAL 018—2020《供厦标准 即食燕窝》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2021年01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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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50200MJB973434U | 发证机关 | 厦门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领域调查研究、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会员培训和考察访问等服务,以及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伍修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98号三楼、二楼201-205室、211-213室 | 邮编 : 361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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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XMSSAL 018—2020 | ||
中文标题 | 供厦标准 即食燕窝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20.01 动物制品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12日 | ||
起草人 | 徐敦明、范群艳、蔡绍鑫、张晓婷、袁文萱、何跃建、熊贤富、徐飏、甘雄 荣、朱文爵、卢超英、陈家洛、黄红岺、柯孙立、林立毅、张志刚、吴俊杰、傅建炜、柳训材、王雅 馨。 | ||
起草单位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厦门市燕之屋丝浓食品有限公司、燕之初健康美(厦门) 食品有限公司、东南燕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燕府(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洲新燕(厦门)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中亚天成(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 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即食燕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标签。 本文件适用于以非即食燕窝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冲调、冲泡后食用的即食燕窝。 本文件不适用于燕窝投料量低于 1%(质量分数)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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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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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1/1/12 9:27:36 | ||
*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于2021/1/12 9:27:3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1/1/12 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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