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ZSA 22.1—2020《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平台 第1部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SA》制定。T/ZSA 22.1—2020《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平台 第1部分: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
2020年12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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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关村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10000MJ0111906XH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在中关村标准化领域内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咨询培训、会议会展、国际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钧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观音庵南街1号院1号楼21层2单元2111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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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废止 | ||
标准编号 | T/ZSA 22.1—2020 | ||
中文标题 | 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平台 第1部分: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Population big data platform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1: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 67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12月19日 | ||
起草人 | 王燕元、余疆、赵秀琳、马星光、李冠洲、张帆、铁伟、刘志晗、林绍福、曲哲、刘栋、常建萍、吕兆海、刘希亮、李立波、张晓亭。 | ||
起草单位 | 北京通信信息协会、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沃丰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亚信软件有限公司、广州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思源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通服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云桥智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平台的总体架构、基础数据采集要求、数据加工要求、数据存储要求以及上述要求的证实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多种数据源进行采集、处理、加工存储等方面的人口大数据应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通过对多种数据源进行采集、处理、加工,使得防疫管理、疫情风险分析、社区防疫服务等方面的人口大数据应用成为可能。为了使“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平台”更加科学、合理、准确、规范,由中关村标准化协会组织制定了《疫情防控人口大数据平台》标准。本标准由3部分组成。本部分为《第1部分:技术规范》。本部分作为疫情场景下的大数据平台技术规范标准,主要应用在人群回流迁徙监测、区域人员聚集预警、区域人员网格化管理、人群登记管理、高风险人员识别等相关疫情场景,在设计之初即贴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对区域人员的有效识别,进而形成涵盖趋势分析、信息搜集、信息传达的综合性防控技术平台标准,并运用多种大数据手段及时呈现疫情信息,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决策参考,助力国家科学疫情防控,助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助力国家社会治理。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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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2/30 23:54:04 | ||
*由中关村标准化协会于2020/12/30 23:54:0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30 23: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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