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能交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发布的T/CITSA 02—2020《道路交通智能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TSA》制定。T/CITSA 02—2020《道路交通智能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2020年12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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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114XH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学术研究,书刊编辑,业务培训,展览展示,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颖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 | 邮编 : 10007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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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TSA 02—2020 | ||
中文标题 | 道路交通智能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 ||
英文标题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telligent road traffic camera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1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91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28日 | ||
起草人 | 华佳峰、戴列峰、陈希韬、刘林、徐良、王正成、王栋、肖可伟、万中华、林本存、李军、王志方 | ||
起草单位 |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以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标准按道路交通智能摄像机的功能差异进行三级分类,并对产品的外观结构、外部接口、电气安全、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和视频数据传输等基本要求做了规定,同时对产品的图像分析处理、车辆检测分析及交通事件检测功能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了远程通信、软件升级和卫星定位扩展功能。性能指标方面,对摄像机产品的水平分辨力、最低照度、电子快门等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提出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应用需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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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2/29 16:00:34 | ||
*由中国智能交通协会于2020/12/29 16:00:3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29 1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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