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ZAS 4008—2020《政务服务礼仪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AS》制定。T/ZAS 4008—2020《政务服务礼仪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2020年12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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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69898T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技术咨询、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玉古路173号14F-I(1409)、14F-J(1410) | 邮编 : 310007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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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ZAS 4008—2020 | ||
中文标题 | 政务服务礼仪规范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service etiquett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其他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A 16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22 国家行政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08日 | ||
起草人 | 范世尧、叶海云、李晓东、徐少玉、陈巍玲、吴旭薇、方文瑞、王瑾、李勇、袁琼、邵云萍、刘文广、朱车生、喻鸿、代素、陆建勇、王美萍、马文安、胡建荣、朱海龙、钟玲俐、叶盈盈、章桂宣、倪运达、金苏宁。 | ||
起草单位 |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安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嘉兴市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湖州市吴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海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营商服务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温州市政务服务局、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浙江标协标准化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礼仪一般要求、导办服务、自助服务和窗口服务。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礼仪,公共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礼仪可参照执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礼仪一般要求、导办服务、自助服务和窗口服务等内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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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2/24 14:38:05 | ||
*由浙江省标准化协会于2020/12/24 14:38: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24 14: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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