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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包装联合会自我承诺

  营口市包装联合会发布的T/YBL 001-2017《营口市包装联合会团体标准-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YBL》制定。T/YBL 001-2017《营口市包装联合会团体标准-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营口市包装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营口市包装联合会
2017年09月2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营口市包装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210803683722175H 发证机关 营口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学术研究、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胜凯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区营口市西市区新兴大街西103号 邮编 : 115004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YBL 001-2017
中文标题   营口市包装联合会团体标准-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55.040 包装材料和辅助物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5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起草人  
起草单位   营口市包装联合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的分类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树脂为主要原料(食品级)经吹塑,热合等制袋工艺制得的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连卷袋和平口袋)。本标准不适合以携提为目的的塑料购物袋。
主要技术内容   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 : 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的薄膜, 经吹塑, 热合等工艺制成的连卷袋,平口袋等无提手的袋制品。  
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所用原材料应符合GB9691及GB/T4456-2008的规定。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9691标准规定。
食品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5-2003的规定。
聚乙烯(PE)薄膜包装袋成型卫生标准应符合GB9687标准规定。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由营口市包装联合会于2017/9/25 11:31:1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9/25 1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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