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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065—2020《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 3 部分:终端告知同意》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065—2020《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 3 部分:终端告知同意》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0年12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20649Q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毅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邮编 : 10003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TAF 065—2020
中文标题   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 3 部分:终端告知同意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50.99 其他电信终端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5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起草人   江小威、贾科、王艳红、王宇晓、杜云、宁华、李腾、衣强、常新苗、 吴春雨
起草单位   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随着移动智能终端设备的广泛普及和应用,以及用户越来越重视隐私信息安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 系统、预置应用在收集用户信息时,需要让用户有知情权与选择权,告知用户预置应用在收集、存储信 息时,如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12/16 9:22:13

*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于2020/12/16 9:22:1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16 9: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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