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自我承诺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发布的T/SACE 014—2020《副产三氯甲烷》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ACE》制定。T/SACE 014—2020《副产三氯甲烷》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12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000MJD601351W | 发证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学术与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提供咨询服务,编辑出版会刊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忠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济南市经十东路33444号 | 邮编 : 250102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ACE 014—2020 | ||
中文标题 | 副产三氯甲烷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01 化工产品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0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10月20日 | ||
起草人 | 汤永春、陈建生、龙玲、郗运柱 | ||
起草单位 | 江阴技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稳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副产三氯甲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次钠酸钠和二丙酮醇生产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过程中副产物三氯甲烷为原料,经精馏回收而得的回收三氯甲烷。 分子式:CHCl3。 相对分子质量:119.38 (按2016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2/10 10:30:21 | ||
*由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于2020/12/10 10:30: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10 10:30:2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