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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自我承诺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发布的T/SACE 014—2020《副产三氯甲烷》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ACE》制定。T/SACE 014—2020《副产三氯甲烷》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12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
登记证号 51370000MJD601351W 发证机关 山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学术与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提供咨询服务,编辑出版会刊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忠莲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33444号 邮编 : 25010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ACE 014—2020
中文标题   副产三氯甲烷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01 化工产品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实施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起草人   汤永春、陈建生、龙玲、郗运柱
起草单位   江阴技源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稳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副产三氯甲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次钠酸钠和二丙酮醇生产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过程中副产物三氯甲烷为原料,经精馏回收而得的回收三氯甲烷。
分子式:CHCl3。
相对分子质量:119.38 (按2016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12/10 10:30:21

*由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于2020/12/10 10:30: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10 10: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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