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078.1—2020《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078.1—2020《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0年12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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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649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 邮编 : 10003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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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AF 078.1—2020 | ||
中文标题 | 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50.99 其他电信终端设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11月26日 | ||
起草人 | "周飞、陈鑫爱、宁华、王艳红、杜云、武林娜、胡月、李京典、李腾、毛欣怡、贾科、姚一楠、衣强、方强、周圣炎、贾雪飞、林冠辰。 "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提出检测细则,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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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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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2/10 10:05:09 | ||
*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于2020/12/10 10:05: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2/10 1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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