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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的T/SZS 4028—2020《粉底类产品》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ZS》制定。T/SZS 4028—2020《粉底类产品》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0年11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MJL192679X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1)制定、发布、修订“深圳标准”团体标准。研究建立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深圳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和修订先进的深圳标准。(2)建立相关的制度文件。制定相关产品及体系认证的认证实施规则等;(3)开展管理认证相关活动。开展深圳标准认证活动,提供认证和检测管理服务,提高认证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4)组织标准与合格评定等专家资源。建立各行业专家资源库,为深圳标准研制、使用,相关机构遴选,产品和体系的合格评定等等…(具体详见该组织《章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彦岷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503室 邮编 : 51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ZS 4028—2020
中文标题   粉底类产品
英文标题   Foundation product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Y 42
国民经济分类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起草人   冯念文、黄翰宁、欧阳艳珣、周珏、李咏琪、杨庆星、封梅、陈小磊、莫艳梅、黄开胜、陈泽虹、柯辉国、曾远清、陶毅、蔡毅、吴艳、龚爱珍、李适炜、李亮、苗炳侠、段国梅、周海军、王刚、李想、沈学三、杨平顺、朱泉、何达飞、崔霞、刘宇杰、柯诗敏、李志坤、钟海英、王正、沈芸、罗辉泰、陈亮、朱桂芳、刘瑾玲、洪学勤。
起草单位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州透真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艾圣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科丽思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天祥粤澳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力胜邦质量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粉底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藏、保质期。 本文适用于涂抹于人体皮肤表面,以遮瑕或调整肤色为主兼具滋润作用,具有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或乳液。 以粉质为主体经压制成型的粉饼类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粉底类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藏、保质期。
本文适用于涂抹于人体皮肤表面,以遮瑕或调整肤色为主兼具滋润作用,具有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或乳液。
以粉质为主体经压制成型的粉饼类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11/2 10:29:24

*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于2020/11/2 10:29:2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1/2 10: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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