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节能协会发布的T/CECA-G 0056—2020《“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耳机》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A-G》制定。T/CECA-G 0056—2020《“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耳机》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节能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节能协会
2020年10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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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节能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358-2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调研考察、培训交流、技术服务、举办展览、国际合作、宣传教育、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宋忠奎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2号楼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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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A-G 0056—2020 | ||
中文标题 |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耳机 |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forerunner standards-Earphon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160.30 音频系统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14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8月17日 | ||
起草人 | 张金怿、罗曦、韩正涛、蔺昊欣、何永刚、谢于迪、高宏伟、袁涵、徐永生、胡彩凤、霍宏艳、贺婷婷、吴蔚华、胡永、彭妍妍、赵静、马欢、余克球、杜利锋、姚金凤、周冬冬、李江、管金鑫、黄强、古振权、张巳男、赵学智、柯新胜、洪发高、范一庆、钟慧敏、彭国勇。 | ||
起草单位 | 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TCL 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JVC 建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鑫宇环检测有限公司、韶关市安东尼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不见不散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高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希格玛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耳机产品的“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耳机产品企业标准水平评价。耳机是指将电信号转换成声信号并与人耳紧密地声耦合的电声换能器。本文件按连接方式分为有线、无线,覆盖各种换能方式及各种佩戴形式的耳机产品(暂不包括骨导耳机)。 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照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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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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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10/21 14:20:09 | ||
*由中国节能协会于2020/10/21 14:20: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0/21 1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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