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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节能协会发布的T/CECA-G 0057—2020《“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商用冷柜》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A-G》制定。T/CECA-G 0057—2020《“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商用冷柜》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节能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节能协会
2020年10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节能协会
登记证号 50000358-2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管理、调研考察、培训交流、技术服务、举办展览、国际合作、宣传教育、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宋忠奎
依托单位名称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2号楼 邮编 : 100029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ECA-G 0057—2020
中文标题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商用冷柜
英文标题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forerunner standard-Commercial refrigerated cabinets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30.20 商用制冷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J 73
国民经济分类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实施日期   2020年08月17日
起草人   马超、丁剑波、杨文、司春强、杜利锋、任飞、贺婷婷、李文浩、彭妍妍、黄益峰、应明、王志成、夏玉娟、管伟琴、牧勇、陈拥军、纪晓光、周佳一、叶闽平、吴松楠、李建周、方凯、牛凤祥、管金鑫、沈君卿、蔺昊欣、杨萍、袁涵、李浩淼、赵学智、尚鑫、李娜、梁振南、江艳萍、康方圆、王东奇、邱飞、张巳男。
起草单位   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星崎电机(苏州)有限公司、奥特冷机系统(常熟)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开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创历电器(滁州)有限公司、青岛凯尼亚商用设施有限公司、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大上电器有限公司、青岛特博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产业在线。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4.3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商用冷柜“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见表1。
表1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号 指标
类型 评价指标 指标来源
(判断依据/方法) 类型 指标水平分级
     先进水平 平均水平 基准水平
1 基础
指标 安全 GB 4706.1
GB 4706.102 — 符合标准要求
  电磁兼容 GB 17625.1
GB 4343.1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6572  
  其它指标,详见附录A  
2 核心指标 能效指数(%) GB 26920.1
GB 26920.2 — 能效指数
η≤50% 能效指数
η≤55% 能效指数
η≤65%
  噪声(单位:dB(A)) SB/T 10794.2
SB/T 10794.3 不带冷却风扇
的冷凝机组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P≤0.25
     ≤51 ≤53 ≤55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0.25<P≤0.5
     ≤53 ≤55 ≤57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0.5<P≤0.75
     ≤55 ≤57 ≤59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0.75<P≤1.5
     ≤56 ≤58 ≤60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1.5<P≤2.2
     ≤58 ≤60 ≤62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2.2<P≤3.0
     ≤61 ≤63 ≤65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3.0<P≤4.0
     ≤63 ≤65 ≤67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4.0<P≤5.5
     ≤65 ≤67 ≤69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5.5<P≤7
     ≤68 ≤70 ≤72
    带冷却风扇

冷凝机组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P≤0.25
     ≤53 ≤55 ≤57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0.25<P≤0.5
     ≤55 ≤57 ≤59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0.5<P≤0.75
     ≤57 ≤59 ≤61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0.75<P≤1.5
     ≤58 ≤60 ≤62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1.5<P≤2.2
     ≤60 ≤62 ≤64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2.2<P≤3.0
     ≤63 ≤65 ≤67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3.0<P≤4.0
     ≤65 ≤67 ≤69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4.0<P≤5.5
     ≤67 ≤69 ≤71
     冷凝机组及风扇功率P(kW):
5.5<P≤7
     ≤69 ≤71 ≤73
3
3 创新性指标 抗菌 GB 21551.1
GB 21551.2 — 抗菌商用冷柜或其应用抗菌材料生产的主要部件,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抗菌率应大于或等于97%。 抗菌商用冷柜或其应用抗菌材料生产的主要部件,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抗菌率应大于或等于 95%。 —
  食品接触材料安全 GB 4806.1  满足标准要求 — —
  制冷剂类型 —  采用ODP值为0且GWP值不大于600的制冷剂 采用ODP值为0且GWP值不大于1500的制冷剂 —
  智能化技术评价   至少有三种智能化功能
(例如:冷柜智能定位功能、柜内温度远程监控功能、温控器远程操控功能等) 至少有两种智能化功能
(例如:冷柜智能定位功能、柜内温度远程监控功能、温控器远程操控功能等)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10/15 12:47:24

*由中国节能协会于2020/10/15 12:47:2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10/15 1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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