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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佛山市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FSAS 49.3—2020《公安监管数据资源 第3部分:物联感知数据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SAS》制定。T/FSAS 49.3—2020《公安监管数据资源 第3部分:物联感知数据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佛山市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佛山市标准化协会
2020年09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佛山市标准化协会
登记证号 51440600C03731682X 发证机关 佛山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交流活动、会员服务;知识普及、推广技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柳慧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 邮编 : 52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废止
标准编号   T/FSAS 49.3—2020
中文标题   公安监管数据资源 第3部分:物联感知数据规范
英文标题   Police Supervision Data Resources Part 3:IoT Aware Data Specific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540 运行维护服务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9日
实施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起草人   马韵洁、范联伟、马蓉、孙威蔚、张时雄、梁文河、郝亚、范世铭、钟照华、尚兵兵、张锐、冯俊雄、朱恒湖、岑佳才、李永坚、卢国荣、翁松裕
起草单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公安局、广东中科四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佛山市高明区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拘留所、佛山市顺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安监管物联感知数据术语和定义、数据分类、数据元目录、数据编码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监所管理机关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物联感知数据库规划、建设和运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与《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13]126号)、《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公监管[2002]160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智慧监管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公监管〔2018〕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GA/T 541-2011《公安数据元管理规程》、GA/T 524-2011《公安数据元编写规则》的标准要求协调一致,没有冲突。本标准适用于公安监所管理机关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物联感知系统规划、建设和运维。其中:
1)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和参考了最新版的国内标准,以充分保证本标准条款的可依性和可行性。 
2)术语和定义:明确规范术语“公安监管数据资源”、“物联感知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元”的定义。 
3)物联感知数据分类:明确了公安监管物联感知数据的分类;
4)物联感知数据元目录:规定了物联感知数据元目录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基础数据、技术防范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和智慧应用数据四类数据的数据元目录,参照符合公安数据元编写规则,合理选取内容,对公安监管在物联感知数据领域的每一个数据元进行明确的描述。
5)物联感知数据编码:规定了物联感知数据编码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基础数据编码、技术防范数据编码和物联感知数据编码。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0/9/29 15:03:28

*由佛山市标准化协会于2020/9/29 15:03: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9/29 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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