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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自我承诺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T/LADA 011-2017《人工洗车操作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ADA》制定。T/LADA 011-2017《人工洗车操作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2017年09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登记证号 51210000318860158M 发证机关 辽宁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合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自律和标准化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孟凡臣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号华强广场A座28层 邮编 : 1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LADA 011-2017
中文标题   人工洗车操作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O8119 其他清洁服务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8日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起草人   孟凡臣、齐培江
起草单位   沈阳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人工洗车操作中的接车、洗车、交车、注意事项、文明用语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进行人工洗车企业的操作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接车:规定了客户到过洗车场工作人员的接车要求。
进场操作:规定了车辆清尘、第一遍清洗、喷洒洗车液、擦车、第二遍清洗、擦干、车辆内部清洁要求。
交车、注意事项、文明用语:规定了交车、注意事项及文明用语的要求。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标准公告

*由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于2017/9/13 16:07: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9/13 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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