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自我承诺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T/LADA 011-2017《人工洗车操作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ADA》制定。T/LADA 011-2017《人工洗车操作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2017年09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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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10000318860158M | 发证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合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自律和标准化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孟凡臣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号华强广场A座28层 | 邮编 : 1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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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LADA 011-2017 | ||
中文标题 | 人工洗车操作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119 其他清洁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孟凡臣、齐培江 | ||
起草单位 | 沈阳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人工洗车操作中的接车、洗车、交车、注意事项、文明用语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进行人工洗车企业的操作管理。 | ||
主要技术内容 | 接车:规定了客户到过洗车场工作人员的接车要求。 进场操作:规定了车辆清尘、第一遍清洗、喷洒洗车液、擦车、第二遍清洗、擦干、车辆内部清洁要求。 交车、注意事项、文明用语:规定了交车、注意事项及文明用语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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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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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辽宁省汽车流通协会于2017/9/13 16:07: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9/13 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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