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发布的T/GDPMAA 0003—2020《产前外显子组测序遗传咨询和报告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PMAA》制定。T/GDPMAA 0003—2020《产前外显子组测序遗传咨询和报告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2020年09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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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2041N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精准医学学术交流、国际交流,人才培养,出版刊物,科技创新,产、学、研相结合。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孙炳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21号 | 邮编 : 51007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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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PMAA 0003—2020 | ||
中文标题 | 产前外显子组测序遗传咨询和报告规范 | ||
英文标题 | A consensus recommendation for the interpretation and reporting of exome sequencing in prenatal genetic diagnosi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63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3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9月12日 | ||
起草人 | 尹爱华、张彦、刘维强、章钧、林少宾、黄辉、张巍、任志林、王游声、杨亚平;参与修改人:黎青、陈敏、郭辉、谢建生、魏凤香、张静、刘彦慧、何怡、陈剑虹、王德刚、唐佳、李萍、范舒舒、谭卫荷、何志晖、查庆兵、闫瑞玲、江凌晓、杨芳、丁红珂、刘畅、刘玲、齐一鸣、黄演林、张琪、曾玉坤、刘渊、余丽华、王兴旺、李发科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嘉检医学、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贝勒医学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中山市博爱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具备产前诊断资质(分子遗传)的医院或与其合作建立的大学分子诊断实验室以及独立医学检验所等机构在开展NGS测序技术(含各种基因包测序、医学外显子组测序、全外显子组测序以及全基因组测序)对胎儿样本进行人类基因组变异检测时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包括但不局限于数据分析、结果判读以及报告出具过程)。后文中涉及咨询和报告等对象主体除非特别说明,否则均为胎儿。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旨在规定产前遗传学诊断中外显子组测序(ES)的检测前咨询、知情同意书、数据分析流程、报告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测后咨询。 本标准规定了产前遗传学诊断中,外显子组测序(ES)的应用前提、知情同意、检测前中后的质量控制、数据分析流程、报告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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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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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9/12 2:51:36 | ||
*由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于2020/9/12 2:51:3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9/12 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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