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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T/XJSIA 002-2015《软件产品评估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XJSIA》制定。T/XJSIA 002-2015《软件产品评估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
2017年07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65010472918131XJ 发证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业务范围 政策宣传,行业协调,理论研究,技术成果,标准研制,咨询服务,评估鉴定,经验人才交流,推广人才培训,信息资料编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开文
依托单位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通讯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2栋4层 邮编 : 83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XJSIA 002-2015
中文标题   软件产品评估标准
英文标题   Standards for Software Product Evalu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I651 软件开发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   2016年01月01日
废止日期  
起草人   张启曾、高峡、谭娟、吴鹏、吕文清、杨作财、王秀英、席小刚、谈继强、岳亚梅、张健、曾文潇、卡哈尔?卡迪尔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学会、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虹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北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产品的总体要求、生产要求、文档要求、评估要求以及监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产品的评估及监督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   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含有下列内容的软件产品不予受理评估:
a)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b) 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c) 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d) 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的。
e)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的内容的。
5  软件产品的生产要求
5.1  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5.2  软件产品生产单位所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件行业协会于2017/7/21 17:36: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17/7/21 17: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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