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参协会自我承诺
抚松县人参协会发布的T/FSRS 6.3—2020《“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3部分 红参片》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FSRS》制定。T/FSRS 6.3—2020《“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3部分 红参片》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抚松县人参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抚松县人参协会
2020年09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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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抚松县人参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621MJ41741543 | 发证机关 | 抚松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法规政策,规范从业准则,促进行业联结,制定行业标准,宣传抚松人参品牌影响力,开展人参文化交流,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侯玉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抚松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 | 邮编 : 1345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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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FSRS 6.3—2020 | ||
中文标题 |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3部分 红参片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陈少麟、王英平、杨利民、徐芳菲、侯玉兵、逄世峰、张瑞、苏月涛、徐怀友、杜立才、张永刚、杨莉、韩梅、谢丽娟、苑冰冰、李健豪、武强、王刚、杨厚义、张艳梅、于东灵、宋明海、冯志伟、张丹丹、周强、杨忠亮、苏丽敏、仉弘杨、姜俊峰、邓士龙、郝洪孔、王宪楠、刘维岩、张成义、徐怀志、刘臻先、高开军、苏德悦、王培友、邢佳丽、姚友才、唐岳、孔祥祺、齐欢、杨健康、刘国辉、李廷、王彦君、赵博 | ||
起草单位 | 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吉林人参检测中心、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抚松县人参协会、抚松参王植保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汇参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抚松县广茂参业特产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抚松人参”品牌产品红参片的规格和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贮存、运输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抚松人参”品牌产品红参片的合格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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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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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8/5 22:46:02 | ||
*由抚松县人参协会于2020/8/5 22:46:0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8/5 22: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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