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T/CAOE 21.11—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1部分:监管监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OE》制定。T/CAOE 21.11—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1部分:监管监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2020年08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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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17723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标准制定、经验交流、书刊编辑、专业培训、成果鉴定、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屈强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 邮编 : 10086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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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OE 21.11—2020 | ||
中文标题 |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1部分:监管监测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guideline on coastal ecological rehabilitation for hazard mitigation— Part 11: Supervising and monitorin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7.0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31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21日 | ||
起草人 | 齐衍萍,菅潇扬,赵玉慧,鲍萌萌,贾后磊,舒勰俊,刘欣禹,杜小媛,潘玉龙,韩锡锡,刘潇,袁媛,国志兴,宋文鹏 | ||
起草单位 |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规划与环境研究院,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部分规定了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监管监测的目标、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归档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工程的生态效果和自然减灾效果进行的监测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工程跟踪监测评估等其它相关工作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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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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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8/3 19:23:30 | ||
*由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于2020/8/3 19:23: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8/3 19: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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