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副食流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的T/CFCA 0010—2019《食品追溯 通用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FCA》制定。T/CFCA 0010—2019《食品追溯 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2020年07月2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46011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政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筱斌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7层 | 邮编 : 100044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FCA 0010—2019 | ||
中文标题 | 食品追溯 通用要求 | ||
英文标题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Food traceabilit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67 食品技术 (词汇)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9 其他食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25日 | ||
实施日期 | 2019年07月20日 | ||
起草人 | 高海伟、袁湘波、张志程、邓会玲、王永军、于怀智、邓会玲、李锦松、张建明、王锦忠、王树文、赵玉忠、辛亚东、张长峰、王爱东、黎明、陶龙斐、许瑞、郭风军、斯其乐、刘敏。 | ||
起草单位 |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御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领鲜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万信方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智信追溯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追溯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追溯流程以及等级评价方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对追溯食品的评价或认证,也适用于追溯食品企业的自我评价。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28 16:35:51 | ||
*由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于2020/7/28 16:35: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28 16:35:51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