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发布的T/LNSLX 002—2020《辽宁好粮油 盘锦大米》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NSLX》制定。T/LNSLX 002—2020《辽宁好粮油 盘锦大米》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0年07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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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10000MJ280014XH | 发证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会员开展信息技术交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行业调研、团体标准制定、为会员提供业务咨询与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魏剑英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322室 | 邮编 : 1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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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LNSLX 002—2020 | ||
中文标题 | 辽宁好粮油 盘锦大米 | ||
英文标题 | Liaoning good grain&oil–Panjin ri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22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24日 | ||
起草人 | 王中一、侯守贵、徐健峰、孙晓翠、魏剑英、李金友、李双利、张宇光、金泽、沈毕忠、李飞、李梅、张健希、孙元福、张闻天、王屾、丛鑫、崔高飞、季宏波、孙丽琴、柳东尭、杨洪顺、徐波 | ||
起草单位 | 盘锦市粮食行业协会、盘锦市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盘锦检验检测中心、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盘锦大米(集团)有限公司、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营口渤海米业有限公司、沈阳市粮食科学研究所、沈阳市粮油检验监测所、灯塔市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好粮油盘锦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与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以及追溯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GB/T 18824规定的地理范围内种植生产的粳稻谷为原料,由盘锦市区域内企业加工生产的食用商品大米。 本标准不适用于粳糯米和各种特殊品种大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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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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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24 9:52:28 | ||
[公布修改单]T/LNSLX 002-2020《辽宁好粮油 盘锦大米》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0/7/24 9:52:28 | ||
*由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于2020/7/24 9:52: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24 9: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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