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发布的T/LNSLX 001—2020《辽宁好粮油 大米》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NSLX》制定。T/LNSLX 001—2020《辽宁好粮油 大米》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0年07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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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10000MJ280014XH | 发证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组织会员开展信息技术交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行业调研、团体标准制定、为会员提供业务咨询与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魏剑英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29号322室 | 邮编 : 1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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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LNSLX 001—2020 | ||
中文标题 | 辽宁好粮油 大米 | ||
英文标题 | Liaoning good grain&oil –Ri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6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22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24日 | ||
起草人 | 闵国春、侯守贵、赵宏伟、陈忠义、李杰夫、乔丽娜、范艺凡、朱旭东、李飞、高虹、胡文博、丁耀魁、李飞、王中一、李金友、宁兴实、聂亚娟、路峰、李南东、刘永智、朱珠、宋雪莲、程莉 | ||
起草单位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粮油检验监测所、大连市粮油检验检测院、大连华正检验有限公司、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盘锦市粮食行业协会、盘锦市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盘锦鼎翔米业有限公司、辽阳市宏伟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粮油检测站、本溪国家粮油质量监测站、丹东市粮食质量监测站、灯塔市农村农业服务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好粮油 大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与安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辽宁省区域内种植生产的粳稻谷为原料,经本省企业加工生产的供人食用的商品大米。 本标准不适用于粳糯米和各种特殊品种大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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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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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24 9:50:09 | ||
[公布修改单]T/LNSLX 001-2020《辽宁好粮油 大米》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 | 2020/7/24 9:50:09 | ||
*由辽宁省粮食行业协会于2020/7/24 9:50: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24 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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