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095—2018《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中药蒸气浴》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095—2018《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中药蒸气浴》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07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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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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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095—2018 | ||
中文标题 | 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中药蒸气浴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15日 | ||
起草人 | 侯德才、邰东旭、邓小磊、房纬、张杰、周建扬、林欣、张仕年、王宇、王秀华、康斯文、王健、赵晨光、万 贵良、侯斌、白建、侯春艳。 | ||
起草单位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宁波市中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范是拟用于指导和规范中药蒸汽浴在治未病应用中操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写和颁布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为医疗机构、养生保健场所提供中药蒸汽浴治未病技术临床操作的规范,指导相关医师及保健人员正确使用中药蒸汽浴熏蒸防治疾病。使中药蒸气浴应用更加规范化,更具安全性,从而使之更好地为广大人群的健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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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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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6 22:26:22 | ||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0/7/16 22:26:2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6 2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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