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085—2018《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调神益智针法预防血管性认知障碍》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085—2018《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调神益智针法预防血管性认知障碍》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07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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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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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085—2018 | ||
中文标题 | 中医治未病技术操作规范 调神益智针法预防血管性认知障碍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15日 | ||
起草人 | 孟智宏、高希言、张春红、张鑫鑫、梁爽、王敏、刘丹、李霞、王麟鹏、张智龙、熊杰、李佩芳、耿连岐、张惠利、王艳萍、李政、崔景军。 | ||
起草单位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中医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学院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 学第二附属医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新疆昌吉州中医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调神益智针法在治未病应用中的操作。编写和颁布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为目前各级各类医院提供调神益智针法预防血管性认知障碍的临床操作规范,指导相关医师正确使用本针法防治疾病,使其应用更加规范化,更具安全性,从而使之更好地为广大民众的健康服务。 本规范是根据调神益智针法的临床优势,参考古代文献、名医经验及现代最佳临床研究证据,结合患者价值观和意愿,系统研制的帮助临床医生和患者做出恰当选择的指导性意见。 本规范的编写和发布,对于规范调神益智针法的概念及其操作规范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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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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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6 21:29:44 | ||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0/7/16 21:29:4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6 21: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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