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072—2018《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072—2018《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07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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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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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072—2018 | ||
中文标题 | 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15日 | ||
起草人 | 李慧、施婉玲、方芳、赵霁飞、邓雪枝、林嫌钊、张丹、郝旭、王洋洋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州香江疗养院有限公司、北京固生堂中医养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中医养生保健是我国特有的、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保健方式,目前国内外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形式多样、机构众多。为促进行业有序发展,保障安全与服务质量,急需提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质量与水平的权威评价系统。 本规范在全面分析、深入研究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北美学派服务研究组合(Parasuramn,Zeithaml 和Berry, PZB)服务评价理论,围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基本条件、服务组织、服务过程、服务结果等4个核心维度,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评价的程序方法、指标体系与等级划分标准。 评价结果能够对服务质量与水平提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维度的系统意见,是机构整改及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星级是评价结果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便于公众辨别、甄选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时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为机构及行业总结出服务中的优势和不足,敦促机构持续改进,最终达到提升整体服务质量、规范行业发展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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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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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6 19:57:20 | ||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0/7/16 19:57:2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6 1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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