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335.1—2020《中医药整体证据研究的标准化操作规程 第 1 部分:总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335.1—2020《中医药整体证据研究的标准化操作规程 第 1 部分:总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07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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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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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335.1—2020 | ||
中文标题 | 中医药整体证据研究的标准化操作规程 第 1 部分:总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34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
起草人 | 卢传坚、薛长利、郭新峰、张林、温泽淮、刘少南、Brian May、谢雁鸣、王拥军、商洪才、杨丽虹、Meaghan Coyle、李慧、陈婧、Johanna Shergis、谢秀丽、Claire Zhang、何怡瀚、Yuan Ming DI、赖佳琪。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 University)、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上海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项目提出中医整体证据的理论,综合集成中医古籍、现代文献、专家共识等多 来源证据形成证据体,进而制定规范中医药现代临床研究证据、专家共识证据、中医古籍证据挖掘等整 体证据的一系列研究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并涵盖实验室研究证据等支持性证据的系统收集、整理、分 析和评价的过程,从而快速高质量地形成可供国际范围内应用的中医药临床循证医学证据,有利于推动 中医药临床实践跟上现代循证医学的步伐,有利于解决中医临床教材循证资料缺乏,医师可借鉴最佳证 据少的问题。对发展循证中医药学,巩固与提高我国在国际中医药教育、临床和科研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部分提出中医药整体证据研究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总体原则,明确了中医药整体证据的内涵及其 整体证据研究的主要内容,将为中医药证据的系统研究、中医药领域的循证临床实践指南制修订、高等 教育与继续教育、以及药物研发提供参考。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整体证据研究方法的指导原则 4.整体证据方法研究与应用的基本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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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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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5 21:37:57 | ||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0/7/15 21:37:5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5 21: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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