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预防医学会自我承诺
北京预防医学会发布的T/BPMA 0007.3—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管理指南 第3部分:居家医学观察》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BPMA》制定。T/BPMA 0007.3—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管理指南 第3部分:居家医学观察》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北京预防医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北京预防医学会
2020年07月1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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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北京预防医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1000050030203XE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预防医学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成果推广鉴评、承办委托、咨询服务、专业培训、编辑专业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向世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4号院底商东侧外挂楼梯二层 | 邮编 : 10001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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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废止 | ||
标准编号 | T/BPMA 0007.3—2020 | ||
中文标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管理指南 第3部分:居家医学观察 |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observation of close contacts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ases Part 3:Home-based medical observ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 50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3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10日 | ||
起草人 | 李春雨、黎新宇、赵芳红、赵越、陈华洁、贾海先、杨红艳、邢润泽、史燕萍、宋林、松凯、王鹏、曹建彪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适宜居家医学观察的对象、居室环境、防控要求、废弃物处置、消毒、社区防控工作要求、培训及宣教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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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0/7/14 15:15:10 | ||
*由北京预防医学会于2020/7/14 15:15:1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0/7/14 1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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